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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和执行《实施条例》之我见
文章添加时间: 2017-12-27     文章点击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颁布施行,既是全面有效贯彻执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使统计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需要。当前,平顶山市统计系统正掀起了对《实施条例》的学习热潮,如何确保《实施条例》落到实处,进一步促进执法工作,笔者浅谈以下学习体会:

一、增强统计法治观念,树立统计执法权威

统计执法必须增强人们的法治观念,树立执法的权威,提高大众对《统计法》的认知度。《实施条例》正全面实施,利用网络媒体抓好宣传工作,形成统计执法的舆论氛围,力求在工作区域内的统计执法对象懂法、守法,积极配合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在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基础上,通过严格执法,建立起统计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加强《统计法》的震慑力,抓住典型案件以案说法,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使违法者不敢轻视《统计法》及《实施条例》;在常态的数据核查中,要依照联网直报平台监管手段,建立数据核查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对网报数据的日常监控,依法追究违法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维护统计数据的权威性。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案件

统计执法工作的复杂性表现在其工作的对象涉及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与各个实体企业的利益息息相关,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单靠统计部门的力量做到事事落是存在较大难度的,应建立一套有力的联合执法体制,充分用好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和失信企业公示平台,加强对统计行政权力的监督机制,规范统计执法行为。

为提高统计执法效率,落实执法主体责任,首先要增强统计执法队伍力量。目前,基层统计执法人员大都通过兼职或临时拼凑组团的方式组成执法队伍,人员配备严重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执法的效率。为彻底改变这一现状,要建立起一支稳定高效、专业素质过硬、执法严明的统计执法队伍是高效率开展统计执法工作的有力保障。第二要对执法人员适时加强业务培训。人人熟知新《实施条例》,强化专业知识,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行为,不断加强使命感、责任感,提高统计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从而增强执法力量。第三要落实执法责任。《实施条例》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明确了与统计工作有关的各方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中的责任,把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贯穿于整个法律规范中。通过数据审核评估,随机抽查等途径发现统计违法违纪线索,深入开展核查和统计执法,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零容忍”坚持有案必查,有责必究。

综上所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明确要求探索统计规律、健全统计法律法规,完善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统计制度方法,有针对性补上统计领域“短板”,加快健全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动能统计,加强社会领域统计,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为国家各项决策部署提供科学支撑,更好服务宏观调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推动统计现代化上迈出更大步伐。通过对《统计法》及《实施条例》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规范统计行为,实现执法者与调查对象二者和谐统一,依靠团结合作,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创和谐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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