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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政府发文进一步加强“四上”单位入库工作
文章添加时间: 2018-01-15     文章点击数:

近日,平顶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四上”单位入库工作的通知》,就做好“四上”单位入库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四上”单位入库工作。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全市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四上”单位是基本单位名录库中的重点单位,是及时、准确反映地方经济社会总体状况和各行业配置、构成、分布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先进库,后有数”“不进库,不出数”“要进库,按程序”的统计工作理念,严格执行“四上”单位入库标准,认真做好统计入库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四上”单位应如必入、应入尽入,圆满完成“四上”单位入库工作任务。

二是通过奖励措施鼓励新建“四上”单位积极入库。凡当年由省统计局新标准入库,并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制度要求执行相关专业年报统计报表和定期统计报表、符合标准的新建“四上”单位,按隶属关系奖励入库单位所在县(市、区)的乡镇(街道)。年终对各县(市、区)“四上”单位入库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对新进“四上”单位入库进行评分,根据考核分值,对各县(市、区)进行奖励。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四上”单位统计入库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统筹解决入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更好地推动入库工作开展,成立平顶山市“四上”单位入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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