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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统计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
文章添加时间: 2017-09-13     文章点击数:

(暂行)

为加强我局门户网站的管理工作,切实把门户网站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使之真正成为公共服务的新平台、健康生活的新空间、对外展示平顶山统计局良好形象的新途径。经局领导研究,并结合本局实际,就互联网门户网站管理工作特提出如下管理办法:

       一、成立互联网门户网站管理领导小组。主管互联网门户网站信息内容的发布、审批及日常监管,组织和协调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

    二、严格信息发布制度

1、要严格规范网络发布信息内容。网站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应依据国家和省及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制作、不传播有害信息,不链接反动、色情网站或网页。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破坏社会稳定的涉密信息不得在网站发布。

2、要严格规范网络信息发布程序。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信息发布应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除转载上级统计信息网站信息和已公开发布的政策文件外,未经审核的信息、资料不得上网发布。

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权力和责任相统一,权责明确,失责追究,从源头上保证信息的安全。

三、信息发布格式

发布信息的字体格式是仿宋四号字体两倍行距,信息要在word排版后用粘贴的方式录入信息采编系统,有需要附加照片的,在word里用插入照片的按钮,居中排版后,与文字一起粘贴录入采编系统。照片附12张为宜。

四、信息发布流程

1、采编人员登录采编系统撰写信息。

2、主管领导审批,确定通过审核或退稿。

3、发布人定时发布信息,每日两次定时发布。

五、门户网站主要栏目以及职责

1、政务公开

机构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机构信息、部门领导等栏目由人事教育科负责。

规划计划、法规文件、部门采购、专题信息等栏目由局办公室负责。

2、政务信息公开

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相关规章制度、依申请公开等栏目由办公室负责。

3、互动交流

参政议政、领导信箱、网上留言、违法举报等栏目由法规科负责。

4、统计服务

统计要事、统计解读等栏目由办公室负责。

5、办事指南

基层统计报表填报指南、统计从业资格认证、全省统计资料核准、表格下载等栏目由法规科负责。

6、行政执法由法规科负责

7、政策法规由法规科负责

8、行政审批由法规科负责

9、机关党建栏目由各支部及机关党委负责

10、经济分析

全国分析、全省分析、省辖市分析等栏目由各业务科室负责

县区分析由各县市区负责。

11、统计数据

全国数据、全省数据等栏目由各业务科室负责。

统计年鉴栏目由综合科负责。

12、经济视点栏目由综合科负责

13、省内新闻、省外新闻等栏目由办公室负责

14、市内新闻由各科、室、队、站负责

15、县区新闻由各县市区负责

16、公告公示、视频中心、领导访谈等栏目由办公室负责

17、统计公报栏目由综合科及相关普查办公室负责

18、网上调查、友情链接由计算站负责

六、要切实加强网络运行的安全管理。针对门户网站,加强安全技术手段的应用,对网站系统的安全进行实时监控。计算站负责网站的栏目设计、安全检测、网站的日常维护及有关资料的备份或存档工作,确保网站正常运行,工作日每天检测不少于一次,非工作日不定时抽检。

  七、要切实提高网络信息员的安全保密意识。信息管理人员要保管好上传信息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负责网站维护的人员要经常为有关人员更换密码,以防丢失。

       八、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加大对重大部署、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的网上宣传力度,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最大程度的满足网民知情权,解疑释惑,积极有效地开展网上舆论引导,掌握网上舆论引导主动权,拓展门户网站的影响力,为改革发展营造和维护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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