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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统计局2021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添加时间: 2021-08-13     文章点击数:

各县(市、区)统计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统计办,局属各部门:

《平顶山市统计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8月13日

 

平顶山市统计局2021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统计工作部署,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创新统计管理方式、规范统计检查行为,平顶山市统计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数据质量抽查工作。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和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并结合当前全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及内容

(一)抽查事项

1、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2、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3、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4、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二)抽查内容

1.规模以上工业(2021年1-6月份统计数据):主营业务收入、总产值;

2.资质以上建筑业(2021年1-6月份统计数据):总产值;

3.规模以上服务业(2021年1-6月份统计数据):营业收入;

4.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企业(2021年1-6月份统计数据):主营业务收入;

二、抽查对象范围

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的平顶山市在库企业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列入2021年退库计划的企业不在抽查对象范围之内。

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人员

(一)列入市统计局执法检查名录库人员;

(二)市局有关专业统计人员。

四、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1月。

五、责任分工

(一)法规科:牵头协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负责制定抽查工作方案;提供检查用各种统计法律文书;协助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二)各专业科室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随机抽样方法抽取本专业统计范围内的被检查对象、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重点检查内容、实施抽查。

(三)办公室:检查用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六、抽查程序

法规科统一组织随机抽查工作,提供统计执法人员名录,各专业科室按照抽查对象范围提供企业(项目)名录。

(一)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

各专业按照本专业检查对象名录库,采取简单随机抽样方式,分别生成相应数量的随机数,以此随机数对应名录库中调查单位的序号,抽出本专业被检查单位。

(二)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统计执法人员从全市统计系统统计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专业工作人员由专业科室负责人指定,组成两个执法检查组。每个执法检查组由4名工作人员组成,其中1名组长、2名统计执法人员、1名专业工作人员。

(三)组织实施

各抽查小组,按照省、市“双随机”工作要求以及抽查事项开展检查。实施检查前,检查人员应出示合法的执法证件。

(四)公开抽查情况及抽查结果

对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从严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同时,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抽查结果进行全流程公开(统计法规定的涉及企业相关商业秘密的除外),接受社会监督。

七、抽查结果运用

(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统计业务不够规范但够不上违法的,检查组要认真记录,现场指导被检查单位整改。

(二)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统计违法的情况,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场收集违法证据材料,转入统计执法检查程序。

八、抽查纪律

(一)抽查人员要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原则依法开展核查,做到内容明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处理。

(二)抽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三)现场核查不得影响被抽查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收受被抽查单位礼品礼金,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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