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2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统计局牵头起草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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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doc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