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统计局门户网站!现在是
|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统计视点
平顶山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缓慢原因分析
文章添加时间: 2017-09-14     文章点击数: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通达拓宽就业渠道,落实惠民政策,加大改善民生力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养老金标准等一系列有效措施,经济社会环境进一步好转,城镇居民收入平稳增长。但是,横向比其增速低于其他地市处于末位水平,需引起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扭转增速缓慢的局面。

一、城镇居民收入现状

(一)收入增长缓慢,增幅呈回落态势。今年前三季度,平顶山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984.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40.92元,增幅7.6%。比全国平均增速低0.8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增速低0.6个百分点。

(二)城镇居民收入全省排位最后。 平顶山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长期处于全省最后。在全省18个省辖市中,平顶山市多年排在最后,由于基数偏高,加之各项评估指标增速不占优势,导致平顶山市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速与全省平均水平增速差距不断拉大。从全省排名看,开封市增长9.3%,排第一位,平顶山市增长7.6%排第十七位。三门峡市增长7.5%,仅高于三门峡市0.1个百分点。

(三)居民收入结构看。城镇居民收入来源主要分为四大类:

一是工资性收入,即居民受雇于单位或个人,靠出卖劳动而获得的收入,前三季度,城镇人均工资性收入11629.97元,占可支配收入的61.2%

二是转移性收入,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性收入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养老金或离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政策性生活补贴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家庭间的赠送和赡养等,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2405.85元,占可支配收入的12.7%

三是经营性收入,指纳税人通过经常性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收益,即企业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以及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通常表现为现金流入、其他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前三季度经营性收入人均3691.16元,占可支配收入的19.4%

四是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就是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索参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和不动产所获得的收入,前三季度人均财产性收入1257.62元,占可支配改入的6.7%

(四)城镇居民在岗职工劳动工资下降。由社会科提供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平顶山在岗职工劳动工资为28274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972元,增幅下降3.3%。其次,国有单位劳动所得报酬减少。今年以来部分城镇低收入户遭遇灾害,因抵御能力不强,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基础不牢,稳定性差,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又常常发生正负曲线波动现象,使人均可支配收入出现不均衡增长局势。今年前三季度,低收入户收入增长幅度回落较大。

(五)捐赠收入下降。今年以来,城镇居民家庭操办红白喜事档次提高,费用开支增加,中、上收入户捐赠收入增长幅度降低,低收入户几乎为零甚至负增长。捐赠收入作为构成指标中的小项,同样严重影响到可支配收入的增幅。

二、我市城镇居民增收存在的问题

前三季度平顶山市城镇居民收入内部构成来看,依然是以工资性收入为主,结构存在不尽合理的地方,收入构成比例差距过大,这也是制约当前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因素之一。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最高,超过60%;转移性收入所占比重12.7%,处于不断增长的趋势;经营性收入所占比重19.4;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过低,占可支配收入的6.7%。对平顶山市城镇居民收入较快、协调增长具有一定制约性,需要各级政府加大政策引领、部门扶持和树立能人带头示范作用,打造通畅的信息平台,营造宽松的经营环境,丰富广大居民经营、投资知识,进一步活跃市场,推动全市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更快、更好发展。

(一)经济下行是居民增收艰难的主要原因

从平顶山市经济大势来看,全市主要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是影响居民收入增长的主因。近年来煤炭、钢铁、建材等行业主要产品价格下跌较多,全市不少工业企业生产和效益增长乏力。2015年,作为全市工业支柱的煤炭行业,由于产销形势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量价齐跌,效益缩水,全年实现利润同比下降。企业基于对未来经济发展预期的不确定,因此非常注重控制人工成本的上涨,其增资提薪的愿望明显减弱。

(二)居民收入来源单一,对工资性收入依赖过重

从收入来源分析,平顶山市城镇居民收入长期以来以工资性收入为主体,据调查资料显示,在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四项构成中,占比始终在60%以上;从近三年情况看,占比过高的工资性收入增长速度大幅回落,是造成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放缓的重要原因。其余三项收入所占比重较低,对收入增长的拉动力有限,特别是经营性收入增速还比去年回落了15个百分点,没有对居民总收入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第三产业发展滞后,不利于带动居民增收

第三产业在劳动力就业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具有就业弹性大,劳动密集、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并存特点,能够吸纳各种不同素质的劳动者就业,因而也就能够更好地促进居民收入的增长。但我市的产业结构中,第二产业比重居高不下,第三产业占比始终在30%上下徘徊,比重始终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

(四)与城镇居民收入相关性高的综合经济指标增长不理想,河南省统计局对城镇居民收入增速的认定,是利用生产总值、在岗职工工资、银行储蓄存款、可支配收入、个人所得税、财政支出等与城镇居民收入相关性比较高的经济指标对可支配收入指标进行评估测算的。平顶山市这些指标近年来增长不理想,在全省位次逐步后移,影响了省局对平顶山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数据的认定。

三、提高城镇居民收入的对策

(一)加大重点帮扶力度,排除增收不利因素,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有关部门要加强研究,确定帮扶重点,讲究帮扶方法,提高帮扶水平。一是帮助低收入户深入分析收入低的原因,对症下药,合理安排家庭生活、生产,帮助他们逐一排除不利因素,努力扩大收入来源。二是提高他们参与市场经济的能力,不断提高收入水平,夯实生活、生产基础。三是在政策上给予更多的倾斜和优惠,为发展家庭产业大开绿灯。四是及时妥善解决低收入户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五是要特别关注低收入户中的特困户,要像农村扶贫一样扶持城镇特困户。

(二) 努力增加财产性收入比重。近年来,平顶山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虽有大幅增加,但比重仍然较小。如何提高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水平?如何引导广大群众理智有效地增加财产性收入,注意化解和规避投资风险,最大限度地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阶层的财产性收入。这是一项富民的重要工程,要加强方法研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努力增加财产性收入比重。稳定市场物价,防止涨价抵收。要继续稳定好市场物价水平,防止涨价抵收的现象产生。特别要继续稳定好生活必需品的价格,防止出现较大的波动。

(三)缩小收入差距,增强增收信心。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有关分配政策,逐步理顺分配秩序,推进职工收入工资化、工资收入货币化,减少工资外收入和实物性福利等,缩小城镇居民高、中、低收入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增强增收的信心和改善生活的决心,提高增收的能力,实现收入的快速增长。

(四)做好省局评估城镇可支配收入认定指标。河南省统计局是跟据平顶山市生产总值、在岗职工工资、银行储蓄存款、可支配收入、个人所得税、财政支出等与城镇居民收入相关性比较高的经济指标增速,对平顶山市可支配收入指标进行评估测算全市的增速。每个认定指标增速排名在18个地市最后,都会直接影响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速,敬请有关部门关注这些指标的增速。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