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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全市生育水平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文章添加时间: 2023-05-19     文章点击数:

生育是人口变动和发展的根本决定因素之一。生育规模和变动趋势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传统伦理观念、夫妇双方及家庭、个人偏好等多重因素影响。

2010年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国家生育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人口代谢结构形态呈阶段性波动,全市的生育水平和生育模式也呈现出新的特点。本文利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分析2010-2022年间平顶山生育水平的变化情况:政策影响家庭生育选择,总和生育率趋于代谢水平低位,多孩生育率稳步提高,晚育趋势更为明显,较低生育水平提振乏力。下一步,还需多措并举、实施全生育链支持政策,更好释放三孩政策红利,提升全市生育水平,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一、出生率受政策影响呈阶段性波动

2013年、2016年国家分别出台“单独二孩”、“全面二孩”政策,目前进入了“三孩政策”阶段。人口生育政策的变化更迭影响了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和生育状况,带动全市常住人口出生率阶段性回暖。从年度出生人口数据看,在全面两孩政策出台的2016年当年和第二年,全市常住人口出生率保持在13‰以上,年度出生人口超7万人。2019年后,政策效应逐渐减弱,补偿性生育落潮,出生规模及出生率逐年下降,年度出生人口由2016年的7.26万人降至2020年的4.64万人,出生率由2016年的13.32‰降至2020年的9.33‰,2021年、2022年持续走低(见表1),人口自然代谢水平快速趋零、代谢补偿由正向负的关捩点随时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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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和生育率处于较低生育水平

总和生育率反映了妇女在育龄期间的平均生育水平,其变化直接影响人口的自然增长。受生育政策调整带动,全市生育水平有所提高。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全市总和生育率为1.4942,与2010年六人普的1.3993相比增加0.0949,比2000年五人普的1.2758增加0.2184。全市总和生育率虽然略高于全国1.3的平均水平,但仍远低于2.1左右的人口正常代谢生育水平,长期处于较低生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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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分孩次生育水平看,二孩总和生育率明显提升。2020年,全市一孩总和生育率为15.05比2010年的19.92低4.87个千分点;2020年二孩总和生育率为18.85,比2010年的15.37提高3.48个千分点,比2000年提高了近一倍,二孩生育政策效果有所显现。

第三孩及以上生育率,2010年是2000年的3.45倍,2020年是2010年的1.90倍、是2000年的6.55倍,部分填补了一孩生育率持续下降的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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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多孩占比提升较快,育龄妇女规模缩减   

受生育政策调整,多孩占比明显上升。2020年全市出生人口中,一孩占比为36.25%,比2010年下降14.4个百分点;二孩占比明显提高,比2010年提升6.24个百分点;三孩及以上占比为18.43%,比2010年提升8.1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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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4看,育龄妇女规模大幅缩减。2020年七人普全市育龄妇女1024081人,比十年前减少四分之一。尤其是20-29岁生育旺盛期妇女人口只有192877人,比2010年六人普减少228046人,仅有十年前的45.82%,规模缩减一半以上,对人口的可持续代谢与发展带来严重挑战。

四、生育模式发生变化,晚育趋势更为明显

    十年间,全市育龄妇女生育模式发生变化。一是育龄妇女平均生育年龄提高。2020年全市育龄妇女平均生育年龄为29.69岁,比2010年提高了2.73岁(比2000年提高了4.24岁)。分孩次看,一孩、二孩和三孩的平均生育年龄分别为27.50岁、30.42岁和32.18岁,比2010年分别提高2.25岁、2.89岁和1.78岁。二是生育峰值年龄推迟,峰值生育率提高。2020年,育龄妇女生育峰值年龄为27岁,比2010年推迟了1岁,比2000年推迟了3岁。2020年峰值年龄的生育率为131.76‰,高于2010年峰值年龄(26岁)生育率(100.89‰),低于2000年峰值年龄(24岁)生育率(144.22‰)。2020年生育率在100‰以上的有23-29岁7个年龄组,比2010年的25-26岁2个年龄组增加5个年龄组。峰值生育率提高的同时,生育峰值年龄分散化趋势明显。三是生育年龄分化,高龄生育率提高。如2020年32岁育龄妇女和2010年生育率基本持平,33-35岁组育龄妇女生育率快速超过2010年生育水平,36-39岁组又和2010年生育率相对持平,40-44岁组大幅度提升。值得注意的是15-19岁低龄育龄妇女生育率反弹力度较大,低龄妈妈和高龄妈妈的比重同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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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多措并举提升生育水平

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针对育龄妇女生育状况和特点,应重点关注高学历人口生育比例低、生育多胎意愿低、生育成本高等问题,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转变生育理念,分类施策提振生育水平

生育是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营造适龄婚育和生育友好型的社会氛围,消除年轻人群对生育的焦虑和顾忌。扭转育儿是女性专责的意识,与生育相关的时间及经济成本要妥善分担。不断完善孕产妇和婴幼儿保健与护理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充分释放生育意愿。在落实三孩政策的同时,应着力提升一孩生育水平,通过鼓励一孩生育、完善社会保障等措施减少生育顾虑,增强生育意愿。

(二)积极应对三孩优生优育新挑战

构建生育健康体系,提供生育健康服务,开展优生优育指导,做好生育健康保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高等教育的普及,女性社会参与率越来越高,女性生育年龄不断推迟,晚育现象更加普遍,无论从医学角度还是家庭角度看,高龄生育第三个孩子的压力都较大,对促进全市优生优育、家庭抚养等提出新挑战。  

(三)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完善就业女性的生育保障体系,落实好带薪产假和陪产假制度,加大执行监督力度。继续做好生育保险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依托学校教育资源,全面开展各类公益普惠活动和托管服务,严格落实“双减”政策,规范校外培训。充分发挥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鼓励引导国有企业、有条件的用人单位、社区、家政企业等多主体参与到普惠服务体系的建设中来,扩大普惠托育服务的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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