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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局三要求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条例
文章添加时间: 2017-09-13     文章点击数:

1225日,平顶山市统计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修订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卫华原文传达了《条例》,并要求局领导班子充分认识修订颁布《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就下一步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推动《条例》落地生效,陈卫华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率先垂范。班子成员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亲自安排、亲自部署、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在教育培训上作表率,切实使本单位的履行职责、学习教育等方面有一个大改观,确保干部工作不折不扣遵照条例规章严格执行。

二是制定计划,加强培训。要认真结合实际,制订系统的培训目标和培训计划,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统计干部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局领导班子要带头培训,带头授课,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做出表率。

三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干部年度考核和述职的内容,作为建设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持之以恒抓实抓好,更好地发挥干部职工在加强和创新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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