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农普办〔2016〕1号
各县(市、区)及高新区、新城区农业普查办公室:
《平顶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进度安排》已经制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农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2016年3月10日
平顶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进度安排
(2015.8—2018.9)
工 作 项 目 |
起止时间 |
一、拟定文件 1、代拟《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2、协调确定平顶山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成立平顶山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15.8-2015.9
2015.9-2015.10
2015.10-2015.12 |
二、筹措普查经费 1、编制市级普查经费预算,落实普查经费 2、编制县(市、区)普查经费预算,落实普查经费 3、落实设备购置经费 |
2015.9-2016.5 2015.9-2016.5 2015.9-2016.5 |
三、建立普查机构 1、建立市农业普查机构,落实普查人员 2、建立县(市、区)农业普查机构,落实普查人员 3、建立乡级农业普查办公室,落实普查人员 4、建立村级农业普查小组,落实普查人员 |
2015.9-2015.12 2015.9-2016.2 2016.1-2016.6 2016.5-2016.8 |
四、拟订工作规划 1、拟订市农业普查总体规划 2、拟订市农业普查分阶段、分项目工作规划 3、拟定数据处理工作规划 4、县(市、区)拟定农业普查总体规划和分阶段工作规划 |
2016.3-2016.6 2016.3-2016.6
2016.3-2016.6 |
五、召开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会议 1、召开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2、召开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 3、召开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电视电话会议 4、召开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 |
2016.1-2016.5 2016.7-2016.10 2016.10-2016.12 2017.6-2017.12 |
六、召开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 1、专题会议、研讨会等,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
2016.1-2017.12 |
七、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 1、编写普查员手册 2、制定平顶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方案和各种实施细则 3、县(市、区)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 |
2015.6-2016.9 2015.8-2016.10 2016.9-2016.10 |
八、制定数据处理方案和前期准备工作 1、制定市农业普查数据处理方案 2、设备采购和应用培训 3、其他各项普查数据处理前期准备工作 |
2016.3-2016.9 2016.3-2016.10 2016.7-2016.10 |
九、农业普查试点 1、市农业普查试点 2、县(市、区)农业普查试点 3、市农业普查试点经验总结 4、县(市、区)试点经验总结 |
2016.5-2016.8 2016.5-2016.8 2016.6-2016.9 2016.6-2016.10 |
十、全面部署普查工作 1、市政府部署和协调全市普查工作 2、市政府督察各县(市、区)落实普查机构和经费 3、县(市、区)政府部署协调和督察普查工作 4、乡(镇)街道政府布置普查工作 |
2015.9-2017.6 2015.10-2016.6 2015.9-2017.6 2016.6-2017.6 |
十一、培训普查业务骨干 1、市农普办参加全省农业普查业务骨干培训 2、市培训县(市、区)、乡(镇)街道农业普查业务骨干 3、县级培训乡(镇)街道农业普查业务骨干 4、乡(镇)街道选聘和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
2016.6-2016.10 2016.7-2016.10 2016.9-2016.11 2016.9-2016.12 |
十二、宣传动员 1、宣传品的准备 2、开展各层次各种宣传形式的宣传活动 |
2016.1-2016.10 2016.1-2017.12 |
十三、现场工作 1、普查区(小区)划分和电子地图绘制 2、乡级数据处理环境的准备及设备配置 3、数据现场采集、整理和核实 4、数据录入和上传 |
2016.10-2016.12 2016.10-2016.12 2017.1-2017.3 2017.1-2017.3 |
十四、事后质量抽查 1、制定事后质量抽查方案 2、实施事后质量抽查 |
2017.1-2017.4 2017.4-2017.6 |
十五、资料评估、分析与公布 1、数据汇总 2、各级对汇总资料的评估和分析 4、市、县(市、区)普查资料印刷和发布 5、普查资料的深度开发 |
2017.4-2017.8 2017.7-2017.12 2017.10-2018.4 2017.7-2018.7 |
十六、数据库的建立 1、数据库建立的准备 2、建立普查数据库 |
2017.5-2017.12 2017.6-2018.6 |
十七、普查工作总结 1、市、县(市、区)试点经验总结 2、普查准备阶段总结 3、普查登记阶段总结 4、进行普查技术业务总结 5、普查工作总结、表彰 6、普查文件资料汇编归档 7、普查成果研讨会 |
2016.6-2016.10 2016.10-2016.12 2017.4-2017.6 2017.10-2017.12 2017.10-2018.3 2017.11-2018.6 2018.6-2018.9 |
注:此时间安排为普查主要节点的规划安排,执行中将制定更详细的工作计划安排。
抄送:市政府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