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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局四举措贯彻落实全省统计负责人会议精神
文章添加时间: 2017-09-13     文章点击数:

613,平顶山市统计局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局务会,传达学习全省统计系统主要负责人会议精神。会议在认真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局、省局领导讲话要求的基础上,采取“四项措施”,对当前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控制重要性的认识。全市统计系统要充分认识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增强使命担当。要以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岗位责任强化年”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反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把坚决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和坚持不懈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工作作为统计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并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要正确研判经济发展走势,强力把控数据质量总体状况,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二、理清思路,明确重点,着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一是主动适应统计数据质量新要求。充分利用统计业务培训、统计“七五”普法宣传教育、统计上岗培训等各种机会和平台,组织全市广大统计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要求,共同做好提升源头统计数据质量、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这项重大政治任务。二是进一步强化数据质量责任。各专业科室和分管领导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抓好本专业、本领域的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对于出现较严重数据质量问题的专业科室,将严肃追究当事人、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相应责任。三是强力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狠抓统计机构和统计队伍建设,规范统计业务流程,堵塞源头数据管理漏洞,努力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各专业科室在620日前,把本专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局法规科,法规科将及时对各专业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四是在持续完善“三公”统计制度、不断强化数据审核评估认定的同时,加强对源头数据的检查监管。五是积极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持续推动统计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认真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制度,依法公示失信企业信息,不断增强企业独立真实上报数据的自觉性。

三、抓住源头,标本兼治,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依照《统计法》及《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强化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管理的法制约束,严肃追究数据造假者的责任,震慑和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市统计局目前已下发了《平顶山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平统[2016]20号),准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主要涉及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数据质量两个方面。将由法规科牵头,各科室配合,组织执法检查人员在调查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有关统计调查单位进行统计数据质量抽查。在抽查中发现统计数据上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从源头上遏制“数字上的腐败”,对于典型案件,坚决曝光,决不姑息,形成对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威慑,保持对统计违法行为的压力。

四、认真谋划,精心准备,做好全市会议筹备工作。由市局法规科牵头组成筹备工作小组,迅速启动全市统计系统负责人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局领导和各科室要结合分管工作和科室工作实际,围绕落实全省统计系统负责人会议精神,查找本专业、本领域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局法规科进行梳理归纳后,把有利于改进工作和数据质量的合理建议,在全市统计系统负责人会议上进行安排部署。全市会议结束后,市局各专业科室要针对本专业、本领域在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方面存在的短板及时跟进,从而有效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用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抓好全省统计系统负责人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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