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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添加时间: 2021-01-28     文章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平顶山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统计改革,大力推进依法统计,扎实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着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平顶山市全年主要经济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奋力实现收官之年临门一跃、圆梦出彩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通过平顶山政府门户网站、平顶山统计门户网站、平顶山新闻媒体等平台,不断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焦点,努力打造阳光统计。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平顶山市统计局通过各网络平台及各专题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7条,其中,平顶山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5条,平顶山统计门户网站公开信息718条,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等各级新闻媒体公开信息4条。公开发布《统计月报》11期、《统计资料》59期、《平顶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7《统计提要》300本、《统计年鉴》500本《2019平顶山市主要经济指标手册》1500份。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0年,平顶山市统计局依法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受理并规范答复。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2件,其中,当面申请69件,传真申请8件,网络申请6件,信函申请9件,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回复申请答复均属于主动公开范围,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0年,平顶山市统计局进一步加大统计门户网站建设力度,经多方努力,反复调试,顺利完成了市统计局与市政府政务外网对接工作,完成了对市统计局内网、外网建设的进一步规范和栏目优化,制定有效措施,保障了信息及时加载等工作。目前,平顶山统计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交流互动、统计服务、办事指南、行政执法、政策法规、行政审批、机关党建、经济分析、统计数据、统计公报、公告公示等栏目,统计数据发布内容涵盖工业、能源、农业、贸易、投资、房地产、建筑业、消费、服务业、人口、就业、工资、国民经济核算等领域,共涉及统计指标近3000个。同时还设置了网上调查、友情链接,公开让社会公众对网站建设情况进行投票,然后根据投票结果对网站进行改进和完善,使之更加符合大众需求。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切实加强行政审批、统计部门预决算信息以及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流程,依法依规公开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2020年统计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以及2019年决算(含“三公”经费)信息;严格执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予以公示;按时发布年度平顶山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把社会关注的统计公报、统计信息、统计分析及经济运行监测等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按时加载,动态调整,并在信息稿件中增加统计图和统计表,以便于公众更为直观、客观、全面地了解统计数据变化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

25.21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2

0

0

0

0

0

9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2

0

0

0

0

0

9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平顶山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经济运行数据解读不够深入,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等。针对上述问题,2021年,平顶山市统计局将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消除公众误解或质疑,提升统计公信力;继续推进统计数据公开,进一步优化公开流程,通过增加公开栏目等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统计发布内容持续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工作让统计数据更好服务社会公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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