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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平顶山绿色发展指数全省第五
文章添加时间: 2018-05-09     文章点击数:

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引导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正确发展观、政绩观,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年度评价工作是督促和引导各地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器’和‘风向标’,通过评价各地上一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总体情况,引导各地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对于推动实现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4月8日,河南省统计局、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首次联合发布的《2016年河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显示,2016年,平顶山市绿色发展指数在全省十八个省辖市中排名第5位公众满意程度排名第14位本文通过对评价内容及年度评价结果分析,立足找准差距,补齐短板,力争促使平顶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的内容

年度评价按照《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包括两部分:

一是计算绿色发展指数。绿色发展指数为综合评价指标,由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6项分类指数共55个指标构成,用来比较分析各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重点领域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全面客观地反映各地区绿色发展成果。

二是开展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由河南省统计局统一组织开展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通过抽样调查来了解公众对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满意程度,反映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获得感”。该指标不参与总指数的计算,进行单独评价与分析,其分值纳入生态文明建设五年考核目标体系,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提供参考依据。

二、平顶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的结果及特点

从河南省发布的2016年绿色发展指数看,平顶山市绿色发展指数为79.10,在全省十八个地市中排名第5位(排名前4位的地市分别为济源、郑州、洛阳、许昌)。从反映绿色发展指数的6项分类指数看,平顶山呈现“2高2中2低”的明显特点:

环境治理指数与治理能力指数排名全省前列。环境治理指数包括17个指标,权数占比37%,主要反映一个地区大气、水、土壤的环境质量状况。平顶山市该指数值为84.91,排名全省首位(排名第2、3位的分别是南阳、济源)。分指标看,平顶山市大部分指标排名全省前列,“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城市黑臭水体年度目标完成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水体比例”四个指标均排全省首位。环境治理成效显著为平顶山市生态文明评价名列前五奠定了基础。治理能力指数包括4个指标,权数占比7%,重点反映一个地区主要污染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污水的治理以及污染治理投资等情况。平顶山市该指数值为89.54,排名全省第3位(排名前2位的分别是济源、郑州)。该指数平顶山“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列全省第2、3位。

增长质量指数与绿色生活指数居全省中游。增长质量指数包括5个指标,权数占比10%,主要反映一个地区宏观经济的增速、效率、效益、结构和动力。平顶山市该指数值为78.03,排名全省第8位(排名前7位的分别是郑州、许昌、洛阳、济源、新乡、焦作、开封)。该指数平顶山除“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排位全省第4位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GDP增长率”,分别排在全省第11和第17位,表明平顶山市经济增长质量有待提高。绿色生活指数包括8个指标,权数占比8%,主要反映一个地区绿色生活方式的转变以及生活环境的改善。平顶山市该指数值为76.88,排名全省第9位(排名前8位的分别是郑州、济源、洛阳、漯河、开封、濮阳、安阳、焦作)。其中,平顶山市的“公共机构综合节能工作完成率”居全省首位,“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排位靠后,分别排全省第12、15和16位。表明平顶山市在绿色生活方式的倡导引领方面还存在差距。

资源利用指数和生态保护指数全省排位靠后。资源利用指数包括14个指标,权数占比29%,主要反映一个地区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的总量与强度双控要求和资源利用效率。平顶山市该指数值为74.02,排名全省第14位,仅领先全省末位的濮阳1.38。该指数平顶山市的8个指标均排在10位之后。生态保护指数包括7个指标,权数占比9%,用来反映一个地区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区、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和矿山恢复等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治理。平顶山市该指数值为66.65,排名全省第14位,该指数全市的5个有数据指标中“陆域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和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均排全省第12位,另外3个指标排名也均不靠前。

表1 2016年河南省各省辖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排序

地 区

绿色

发展

指数

公众

满意

程度

资源

利用

指数

环境

治理

指数

治理

能力

指数

生态

保护

指数

增长

质量

指数

绿色

生活

指数

济源

1

5

3

1

2

4

2

1

郑州

2

12

4

2

5

1

1

15

洛阳

3

15

6

4

4

3

3

8

许昌

4

4

7

7

10

2

13

2

平顶山

5

14

1

3

14

8

9

14

南阳

6

13

2

13

3

9

14

16

新乡

7

9

8

8

12

5

12

7

安阳

8

7

11

5

6

10

7

12

开封

9

16

10

6

9

7

5

17

三门峡

10

6

12

9

1

15

16

11

驻马店

11

1

15

12

13

12

17

10

焦作

12

3

14

10

7

6

8

9

鹤壁

13

11

9

11

16

17

10

3

信阳

14

17

5

18

8

14

18

13

周口

15

10

13

14

15

16

15

18

漯河

16

2

16

16

18

18

4

4

商丘

17

8

17

17

11

11

11

6

濮阳

18

18

18

15

17

13

6

5

表2 2016年河南省各省辖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 

地 区

绿色

发展

指数

公众

满意

程度

(%)

资源

利用

指数

环境

治理

指数

治理

能力

指数

生态

保护

指数

增长

质量

指数

绿色

生活

指数

郑州

81.53

75.21

83.55

90.18

73.42

90.89

84.88

69.61

开封

77.44

73.54

80.30

85.03

69.46

78.05

79.92

68.46

洛阳

79.47

73.86

82.71

86.69

73.78

82.50

81.04

72.64

平顶山

79.10

74.02

84.91

89.54

66.65

78.03

76.88

69.74

安阳

78.13

76.45

79.95

85.15

72.36

75.79

79.06

70.62

鹤壁

76.46

75.58

80.34

82.45

65.86

69.96

76.55

77.01

新乡

78.43

76.30

81.49

84.74

68.14

80.33

75.64

72.97

焦作

77.10

77.44

76.45

83.86

70.82

79.30

77.31

72.43

濮阳

73.31

72.64

73.69

76.89

65.44

73.20

79.77

75.32

许昌

79.36

77.30

81.87

84.82

69.24

84.47

75.38

78.17

漯河

74.49

77.74

75.27

74.51

61.15

69.80

79.98

76.47

三门峡

77.36

76.95

78.68

84.69

78.92

70.75

72.84

70.97

南阳

78.86

74.83

84.17

80.46

74.91

77.52

73.64

69.49

商丘

74.43

76.44

73.71

73.39

68.78

75.72

76.08

73.60

信阳

75.73

72.75

82.76

67.51

69.96

72.97

71.19

70.23

周口

74.99

75.68

77.55

79.21

66.03

70.14

73.18

64.33

驻马店

77.20

82.91

76.20

81.44

67.02

74.11

72.78

72.10

济源

81.67

77.26

83.98

93.87

77.84

81.28

81.14

82.46

三、平顶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约束性指标得分较低。11个约束性指标中,全省排名靠后的有5项,分别是:单位GDP能耗降低率4.78%,全省排名第17位,单位GDP用水量降低率1.72%,全省排名第14位,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7.74%和氨氮排放总量降低率2.99%均排全省第10位。约束性指标权数较大,均列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2项未完成的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中降档处理,3项(含)以上未完成的地区在考核中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这类指标。

(二)资源利用效率偏低。从六类指数对生态文明建设评价结果的影响程度看,资源利用指数占比列第二位,仅次于环境治理指数,其效率的高低,极大程度的影响到全市生态文明评价结果,2016年平顶山市该指数包含的14个指标中,8个指标排在全省10位之后。特别是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及单位GDP建设用地面积降低率均列全省第17位,表明平顶山市在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上还存在短板,有待进一步改善。

(三)生态保护仍需加强。反映生态保护的7个指标中,“森林蓄积量”无数据各地市均按最低60分计算,“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平顶山市无该项指标属地域性确失其权重分摊至剩余5项指标中。这5个有数据指标中“陆域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和“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均排全省第12位,另外3个指标排名也均不靠前。

(四)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程度有待提升。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由河南省统计局统一组织开展,通过抽样调查来了解公众对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满意程度,突出反映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获得感”。包括社会公众对本地区生态环境总体情况的满意度,对生态环境改善状况的判断,以及对地区自然环境、市政环境卫生及污染和治理情况等方面的满意程度。2016年平顶山市公众满意程度在全省排名第14位,说明公众对当前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有着更高的要求,有着更迫切的期望。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平顶山市2016年绿色发展指数排全省第5位,比全省排名第一的济源和第四名许昌低2.57和0.26,比全省第六位南阳仅高0.24。由此可看出,各地市间绿色发展指数得分差距较小,个别指标的变化可能会引起总指数排名变化。因此,全市各部门不能掉以轻心,对于具有优势的指标要巩固和保持;对于得分较低的指标,要深入总结和分析,建立系统性、科学性、持续性的工作方案,对标攻坚,狠抓各项指标进等升位。

(一)提高认识,形成合力。绿色发展评价指数是由省统计局直接从全省各相关部门采集汇总计算,因指标繁多且口径不一,各相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配齐工作力量,积极主动与本系统上级部门对接,及时了解信息,确保上下评价(省对市和市对县)口径的一致性,通过强化对县(市、区)的评价考核促使全市各县区及部门形成合力,上下齐心,对标先进,查找短板,把短板指标转化为优势指标、把差距指标转化为潜力指标,统筹资源,完善体系,夯实基础,为实现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进等升位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共识。本次对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是首次发布,社会对生态文明建设评价工作的认知度较低,重视程度不够。这一点从我们的公众满意度排名全省第14位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因此,今后应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载体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及成果,让社会公众切身感受到我们为生态文明建设所做的各项努力,提升广大民众的认知及认同程度。

(三)对标攻坚,实现进等升位。一是优先抓高权数指标。在绿色发展指数中,各项指标原始权数从1%—3%不等,要优先抓权数大的指标,如:“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细颗粒物(PM2.5)浓度降低率”、“氨氮排放量降低率”等权数都为3%的13项指标。各部门要逐个深入研究分析指标现状和排位,确保高权重指标不失分、少失分。二是重点抓落后指标。评价指标责任部门要对“单位GDP能耗降低率”、 “单位GDP建设用地面积降低率”、“人均GDP增长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等位次落后的指标加强分析研判,明确赶超目标,补齐短板,提高指标整体评价水平,针对落后指标,建立科学持续的进等升位工作机制,从而补齐绿色发展短板,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让鹰城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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