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在河南省召开的全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总结表彰会议上下发的《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关于表彰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国经普字【2014】1号)中,平顶山市统计局被授予“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月11日,由省局地调队副队长郑东涛、调研员刘凤玲、张乾林组成的慰问组莅临平顶山,与平顶山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卫华、地调队长左进宇、住户调查工作人员一起,对宝丰县和郏县城乡调查户中记账质量较好、工作配合程度较高的10户优秀记账户进行了慰问。
2月11日,平顶山市统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红伟一行受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卫华委托,前往定点帮扶村——鲁山县董周乡杨树沟村,走访慰问计生困难户和特困户。
2月12日,平顶山市统计局领导班子分组、分批率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走访慰问局退休老干部。
2月26日,平顶山市统计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修订后的《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宣传活动方案,成立以平顶山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卫华为组长,平顶山市统计局地调队队长左进宇为副组长的平顶山市《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小组。
2月份,在河南省统计局开展的2014年度全省统计工作考核评比中,平顶山市统计局有18项工作被评为良好以上等次,优良率达78.3%,居全省各省辖市前列。其中综合、工业、能源、贸易外经、服务业、人口就业统计和名录库工作等7项获得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