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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月份平顶山市社会消费品市场运行分析
文章添加时间: 2011-09-26     文章点击数:

今年以来,全市社会消费品市场继续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的同时,增幅回落。1-5月份,全市社会消费品市场实现零售总额166.2亿元,同比增长16.6%,低于全省0.9个百分点,同比回落2.4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在全省排第11位,与1-4月份持平;增幅在全省排第17位,比1-4月份后移1位。

(一)累计增幅整体呈上升趋势

分月度看,前5个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增幅波动比较平稳,整体呈上升趋势。12月份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增长14.8%13月份累计增长16.4% 14月份累计增长16.5%15月份累计增长16.6%

(二)城镇消费稳步增长,增速高于乡村市场

1-5月份,全市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46.7亿元,同比增长16.7%;全市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9.5亿元,同比增长15.3%,城镇居民消费增速高于农村居民消费增速1.4个百分点。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占全市的88.3%,拉动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7个百分点。城镇消费品零售市场保持稳步增长的原因有:一是近年来全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消费规模不断扩大;二是县域经济不断发展,县城区范围不断扩展,扩大了县级消费品市场的份额;三是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鼓励职业稳定的农民工进城,有效提高劳动报酬的同时,城镇消费群体进一步扩大。

(三)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增幅放缓,拉动作用减弱

分行业来看,1-5月份,全市批发业实现零售额12.8亿元,同比增长29.5%,增速高于上年同期12.6个百分点;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27.0亿元,同比增长15.6%,增速低于上年同期4.3个百分点;住宿和餐饮业实现零售额26.4亿元,同比增长15.4%,增速低于上年同期0.4个百分点,住宿餐饮业对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拉动力也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7个百分点。由于当前权重最大的零售业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较上年同期下降了0.6个百分点,增幅较上年同期回落较大,导致零售业对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比去年同期下降8个百分点,拉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0个百分点,拉动力也较上年同期下降了6.8个百分点。零售业增幅放缓,拉动力减弱是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回落的主要因素。

(四)限上单位增速有所回升,比重继续提升

1-5月份限上单位实现零售额50.6亿元,同比增长27.0%,比1-4月份累计增幅提高1.0个百分点,但仍低于全省增幅0.6个百分点;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30.4%,较上年同期提高1.8个百分点,较上月提高0.7个百分点。

(五)商品销售亮点凸显,前期消费热点降温

1-5月份限额以上企业销售类值看,受物价上涨影响,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饮料烟酒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和日用品类,分别实现零售额5.5亿元、3.2亿元和1.2亿元,同比增长23.9%26.9%28.7%,增速同比提高2.1个、3.6个和6.3个百分点。通胀预期刺激居民对金银珠宝保值需求增长,1-5月份限上企业金银珠宝类零售额为6285万元,同比增长45.8%,增速同比提高6.9个百分点。结婚购置和更新换代使家电和家具类增长较快,1-5月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家具类增速分别为45.4%28.7%

由于今年年初汽车购置税优惠、以旧换新等利好政策正式退出,以及近年来的汽车销售爆发式增长不可持续等原因,15月份平顶山市汽车零售额增长24.0%,增速同比回落20.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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