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统计局门户网站!现在是
|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统计视点
新常态下稳定提高平顶山市农民收入的思考
文章添加时间: 2017-09-14     文章点击数: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农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内在条件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多变、困难挑战增多,农业生产情况日益复杂,天气情况、疫情、病虫害、市场波动等等都影响着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农民增收越来越受到国民经济和全球一体化发展的深刻影响,持续增收有机遇,但也有压力和挑战。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农民要富,就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当前,在新常态下如何稳定提高农民收入,保持全市农民收入较快增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砖添瓦,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重要任务。

一、平顶山市农村居民收入现状

(一)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2004年,针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持续缓慢的状况,中央下发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的第六个一号文件,再次把农业和农村问题作为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要求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当年平顶山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了13.5%的增长速度,较上年提高了12.2个百分点。接下来的连续第12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三农”,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使广大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全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从20001967.2元增长到2014年的9488.7元,增长了4.8倍,增长速度由20001.9%发展到2004年以后的两位数的增长速度(表一)。2000-2014年均增长速度达11.9%,增幅在全省的位次逐步前移。

表一:2000年以来平顶山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情况

                                  单位:元/人、%

年 份

全省人均纯收入

全市人均纯收入

总量在全省位次

全省人均纯收入增长%

全市人均纯收入增长%

增幅在全省位次

全省扣价格因素后增长%

全市扣价格因素后增长%

2000

1985.8

1967.2

12

1.9

1.9

15

3.9

2.4

2001

2097.9

1995.0

12

5.6

1.4

15

4.9

0.4

2002

2215.7

2061.0

13

5.6

3.3

15

5.1

3.0

2003

2235.7

2088.3

12

0.9

1.3

13

-0.4

-1.3

2004

2553.2

2369.3

14

14.2

13.5

15

8.1

7.9

2005

2870.6

2688.3

14

12.4

13.5

11

7.5

10.9

2006

3261.0

3150.3

14

13.6

17.2

4

12.1

16.2

2007

3851.6

3733.3

14

18.1

18.5

11

12.2

12.9

2008

4454.2

4420.0

12

15.6

18.4

1

7.2

11.5

2009

4807.0

4778.3

12

7.9

8.1

7

7.5

8.8

2010

5523.7

5504.3

12

14.9

15.2

4

11

11.7

2011

6604.0

6577.6

12

19.6

19.5

13

12.7

13.6

2012

7524.9

7518.2

12

13.9

14.3

3

11.3

11.8

2013

8475.3

8540.7

12

12.6

13.6

3

9.5

10.6

2014

9416.1

9488.7

12

11.1

11.1

8

9.4

9.0

    (二)总量在全省的位次相对落后

虽然2004年以来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2000-2014年年均增长速度高于全省的11.7%0.2个百分点,人均收入总量由2012年以前的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13年、2014年分别高于全省人均纯收入65.4元和72.6元,但是在全省的位次依然不尽理想。由表一看,平顶山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全省18个省辖市中的位次一直在第12-14位之间徘徊,在全省处于中下游水平。

(三)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比重逐年上升

家庭农民人均纯收入分为四个组成部分: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近些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外出务工的农民越来越多,农民工就业形势较好,工资性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平顶山市在稳定一产的基础上,二、三产业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转移到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贸流通、住宿餐饮其它服务业等行业,企业用工需求增加,为加快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拓展了空间。有一定知识和文化、有经营管理水平的年轻农民以外出打工为主或附近打工兼顾农业生产和家庭。因此,工资性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逐年快速提高,大有后来居上的趋势(表三)。平顶山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快速增加正是得益于工资性收入的迅速增长,使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逐渐缩小,于2013年首次高出全省平均水平。

表二:2000-2014年平顶山市农村居民纯收入构成

                                            单位:元                                                              

年份

人均纯收入

1.工资性收入

2.家庭经营性收入

3.财产性收入

4.转移性收入

2000

1967.2

450.3

1293.8

73.2

150.0

2001

1995.0

482.8

1332.2

41.9

138.1

2002

2061.8

488.8

1397.9

44.6

130.5

2003

2088.3

527.1

1324.3

47.1

189.8

2004

2369.0

611.0

1579.1

34.0

144.9

2005

2688.3

888.1

1648.5

33.0

118.7

2006

3150.3

1123.0

1832.5

41.8

153.1

2007

3733.3

1387.9

2082.1

61.0

201.3

2008

4420.0

1616.6

2486.1

68.7

248.5

2009

4778.3

1740.4

2674.6

74.4

288.8

2010

5504.3

1997.0

3063.0

81.3

363.0

2011

6577.6

2390.5

3659.5

100.5

427.0

2012

7518.2

2795.2

4107.9

118.0

497.1

2013

8540.7

3730.6

4160.4

121.1

528.5

2014

9488.7

4160.2

4543.1

144.9

640.5

表三:2000-2014年平顶山市农村居民纯收入构成比重

                                            单位:%

年份

人均纯收入

1.工资性收入比重

2.家庭经营性收入比重

3.财产性比重

4.转移性收入比重

2000

100.0

22.9

65.8

3.7

7.6

2001

100.0

24.2

66.8

2.1

6.9

2002

100.0

23.7

67.8

2.2

6.3

2003

100.0

25.2

63.4

2.3

9.1

2004

100.0

25.8

66.7

1.4

6.1

2005

100.0

33.0

61.3

1.2

4.4

2006

100.0

35.6

58.2

1.3

4.9

2007

100.0

37.2

55.8

1.6

5.4

2008

100.0

36.6

56.2

1.6

5.6

2009

100.0

36.4

56.0

1.6

6.0

2010

100.0

36.3

55.6

1.5

6.6

2011

100.0

36.3

55.6

1.5

6.5

2012

100.0

37.2

54.6

1.6

6.6

2013

100.0

43.7

48.7

1.4

6.2

2014

100.0

43.8

47.9

1.5

6.8

据调查资料显示,2014年全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160.2元,是2000年的9.2倍;2000-2014年均增长17.2%,高于同期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5.3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由2000年的22.9%上涨到2014年的43.8%,提高了20.9个百分点(表三)。从工资性收入构成看,本地企业用工工资收入增幅不断提高,主要原因是由于近些年来本地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本地经济保持平稳增长,用工需求明显增加,农村劳动力在本地就业机会增多,尤其生产和流通企业对劳动力需求更是趋旺。由于有文化、有技能的劳动力资源紧缺,一些用工单位只能采取提高人均工资待遇,改善员工工作和生活条件,缴纳 “五金”等方式吸纳农民工。同时在本镇本县务工工资较高、待遇较好,生活成本较低,能够照顾到家庭和孩子,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尽可能选择在本地打工。

(四)家庭经营收入依然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虽然近年工资性收入的快速增长有效拉动了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不断增加,但是一直以来多数农户主要还是依靠种植和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获得收入。土地流转和新型经营主体的发育,以及节本降耗等技术的应用,有利于家庭经营收入的增长,由此带来规模化产生的规模收入、结构调整产生的效益收入、成本降低而增加的收入等使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保持平稳增长。但随着新常态下经济增速回落到中高速增长区间,农产品市场需求走弱,价格对农民收入的拉动作用有所减弱。受成本“地板”和价格“天花板”的双重挤压,农户务农种粮收益有限,使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

2000年至2005年,平顶山市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占纯收入的60%以上,2006年至2012年期间在近55%以上, 2013年、2014年家庭经营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降至50%以下(表三)。

二、新常态下农民增收的主要障碍因素

虽然农民收入在不断增长,但是存在增长优势不明显的问题,这是因为农业本身就是一项弱质产业,经济效益低下。在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的环境中,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农业结构,进行农业生产发挥的效用十分有限。长期以来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单一,农村二、三产业不发达的状况未得到根本的改变,农民收入增长没有明显优势,而在当前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以及农村科技水平较低的状态下,无疑使得农民增收困难,收入来源受到限制。

(一)农业生产结构单一。不少农民缺乏市场经济知识,生产结构调整缓慢,一般种植的仍是小麦、玉米等传统粮食作物。近年来国家虽然制订了粮食收购价格,保证农民在种植粮食方面的收益,但在同等条件下与经济作物相比,收入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农民务农的高成本和低回报率。长期以来农业生产成本较高,回报率相对较低。近年来,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怀和支持可以说是超过了以往任何历史时期,但党和政府给农民的“好处”却很快被迅速上涨的农业生产资料将同类产品价格“吃掉”了。在调查中了解到,农民种一亩玉米,每年从一亩土地上可获得800-900元左右的收入。若扣除农民种田的劳动力成本和生产成本,所剩显然无几。

(三)靠天吃饭使农民的未来充满不确定性。由于平顶山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发展还不健全,不少地方的农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还非常脆弱,遇到大旱之年,农民便无计可施。受经济条件所限和投入产出效益影响,即使有水可浇的农村,一些农民也常常因种田成本较高而对浇地退避三舍。

(四)农业生产规模小,机械化程度低。种粮的小规模经营及较低的机械化程度,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种粮成本,缩小了农民增收的空间,进而加大了农民奔小康的难度。

(五)市场信息获得渠道不畅。由于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和经济条件的制约,农民交通、通讯的闭塞,目前不少农民获得市场信息的渠道较为有限。上不了互联网,看不到报纸,听不到广播,有些地方的农民甚至连电视都看不到。

(六)农民致富缺乏强有力的带头人。在当前的农村,一些村干部受文化及业务素质的限制,尽管其有带领群众致富的愿望,却没有带领群众致富的“本事”。

(七)农民创业资本严重短缺。目前相当一部分有技术和文化的农民拥有的个人财产和积累很少,加上向农民投入资金存在风险,金融机构一般都不敢贸然对农民打开方便之门,使农民创业融资较难。

三、新常态下稳定提高全市农民收入的措施

如何加快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让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新常态下“三农”工作面临着非常突出的问题。当前农业经济发展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性机遇,国家对农业的重视程度和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各项政策必将为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历年中央颁布的一号文件,表明了国家对促进农民增收的坚定立场和决心,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一件大事,也是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一件大事,因此应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切实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政策。

(一)政府搭建平台,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传统生产模式科技含量低,同时也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就是要用现代科技改造农业,把农业和农村经济转到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

二)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确保粮食增产增收。针对当前农业生产中存在的主要制约因素,要确保粮食稳定生产,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必须建立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增长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切实提高农业生产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夯实粮食生产持续增产的能力。二是要加快中低产田改造。从改造中低产田的实践来看,每改造一亩中低产田,可平均增产150-200公斤粮食生产能力。平顶山市粮食产量偏低,如果能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把农田全部建设成为旱能浇、涝能排、科技新、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其增产增收潜力巨大。三是继续加大种粮补贴力度。近年来,国家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政策已深入人心,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但是,从反映的情况来看,在补贴的办法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补贴标准不按农民实际种植粮食面积而按以前的计税面积。特别是目前实行的每亩10元的小麦、玉米良种补贴,多数群众认为太低。因此,要继续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同时,在新增补贴资金的分配中要直接与粮食产量、商品量和优质粮生产挂钩,产量越多、商品量越大、优质粮生产的越多,得到的补贴就应该越多,以充分调动农民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促进种粮农民增收致富。

(三)加快二、三产业发展步伐,促动农村劳动力转移。随着农业新科技的不断运用,以及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的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总量不断增加,转移的压力也将进一步加大。应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繁荣农村非农产业,加快一产向二、三产业转移步伐,增加农民就业渠道,最大限度地创造就业机会。通过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和对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和职业技能,用减少农民的办法来富裕农民。

引导和鼓励返乡人员创办乡镇企业。大量的在外务工人员既得到了劳务报酬,提高了自己的收入水平,也开阔了眼界,学到了生产和管理技能,为返乡创业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和技术积累。尽管目前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的比例不大,但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只要引导得当、扶持到位,农民工返乡创业将成为农民收入实现持续稳定增长的新突破口。

整合旅游资源,进一步加大旅游产业发展。随着物质财富的不断增长,人们开始转向文化精神的消费与追求,更多的时间和钱财用于旅游休闲。我市应充分发挥历史文化遗产丰富、重点文物景点众多的优势,加强对文化名城、名山、名镇、民居、名园等遗址保护和开发,推出一批有影响的文化旅游区域、旅游线路和文化旅游产品,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为游客提供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等六个环节的综合性旅游服务,把旅游产业做大做强,带动更多的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

(四)积极组织劳务输出,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在积极进行劳动力就地转移的同时,要抓住中部崛起的历史新机遇,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务输出活动,增加农民外出务工收入。一是政府部门要加强组织管理,保证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组织领导,抓好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的搜集和发布,加强不同地区劳动力市场信息的交流,协调处理劳动力输出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证劳务输出渠道畅通、合理有序。二是注重农村教育,注重就业前的专业培训,提高整个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和竞争能力。针对目前农村劳动力素质低,缺乏技术专长的状况,要认真落实 “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政策,着重抓好劳动力转移和流动前的就业培训、职业培训和专长培训,重视、加强和发展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

(五)优化农业结构,挖掘增收潜力。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以后,农业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农产品供求格局将发生根本变化。谋求农民增收的途径,必须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特色农业、市场农业,引导和带动农民融入新型农业发展道路。要突出地方特色,充分利用区域优势资源,扬长避短,培育特色主导产业。通过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促进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区布局,形成优势产业带。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农业产业化和工业化的连接点,其发展壮大可以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向城镇集聚,也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小城镇建设提供有力的经济支持,是农业发展融入工业化进程的必由之路。

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积极发展特色农业和高效经济作物,并根据农业资源利用和农产品供求的现状,进一步加快林业和畜牧水产业的发展,提高其在第一产业中的比重。一是加快高效农业的发展。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市场对设施农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多,因此,发展设施农业生产成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收入的一种有效手段。以种植蔬菜为例:据生产成本测算,每亩露地蔬菜收益一般在1000元-2000元,比一般大田作物多58倍;每亩设施蔬菜效益一般可达5000元-1万元,高的可达3万元以上,是一般大田作物的1520倍。二是大力发展畜牧业。平顶山属山区丘陵地区,荒山荒坡多、饲草饲料资源丰富,畜禽品种众多,发展畜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尽管近年来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但对农民增收方面的拉动作用还不够。通过发展畜牧业增收仍有着较大的空间。畜禽养殖可以大大促进粮食转化增值、拉动农民增收。以生猪饲养为例,每头100公斤的瘦肉型猪可转化粮食300公斤,比原粮增值2倍多。如果加上后期屠宰、分割、猪肉及皮毛血骨多层次加工,增值幅度更大。因此,要抓住目前国家扶持养殖业发展的新机遇,着力抓好生猪、家禽、奶牛等规模养殖建设,把畜牧养殖业培育成为农民增收的强势产业。

(六)发展龙头企业,以龙头带动增收。实践证明,通过成规模、上档次的龙头企业,可以有效的理顺农业和农村结构调整,促进农民收入增长。龙头企业在农民与市场之间架起一座桥梁,把单门独户的分散经营与健全的社会化服务结合起来,形成“订单农业”和“公司+农户”模式,实为解决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按照“特色化招商,专业化服务”的原则,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使之发展壮大。农民按公司要求保质保量生产,公司按合同约定价格收购,连小家成大家,变小规模为大规模。可以帮助农民化解市场风险,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和市场化程度,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七)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家庭农场,帮助农民解难增收。近年来,平顶山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了较快的发展,在联结农户、企业和市场,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要加强引导,强化服务,进一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朝着健康的方向稳步发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

(八)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被征占的土地要尽可能地提高农民的补偿标准和维护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基本权益,同时要积极创新补偿方式,围绕“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经营权”,不断探索符合当前农村实际的土地流转形式,建立起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更好地维护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切身利益,切实加快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的步伐。

(九)以农产品电子商务为平台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农民增长。经济新常态下,农业搭上“互联网+”列车是产业现代化转型升级的必备法宝。我国经济面临增速放缓、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消费需求正在变化中升级,农业亟需告别以往粗放、低效的生产方式,搭上与现代技术集合的告高速列车。 “互联网+”是拓展农业下游消费,更新销售渠道,打通资金链、物流链的另一法宝。我们认为农业互联网、农业信息化、农资电商和农村互联网金融新业态能提高整体产业链效率,促进农业与现代技术的融合,是加入互联网线上线下消费模式的重要一环。加快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构建以国家级产地批发市场为龙头、田头市场为节点,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国家农产品电子商务支撑体系,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同大型电商平台合作,共同探索品牌农产品分等分级、田头市场+电商企业+城市终端配送等多种营销模式。加快村级信息服务站(员)建设,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使之成为农民增收强有力地突破口。

当然,农民增收从全局来说,应该是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而对局部乡村来说,应该是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旅则旅,但不论怎样,农业始终是基础。各级各部门应真正把“三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出台支农、扶农,促进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作用。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