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统计局关于同意开展
平顶山市用水节水及水资源使用情况统计调查的批复
平顶山市河湖事务中心:
《平顶山市河湖事务中心关于开展平顶山市用水节水及水资源使用情况统计调查的请示》(平河湖〔2026〕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开展平顶山市用水节水及水资源使用情况统计调查。该制度制定机关为平顶山市河湖事务中心,批准文号为本文文号,有效期至2028年2月。
请于2026年2月中旬,将本文批准后的调查制度一式三份及电子文件报市统计局法规科存档。实施期间,《平顶山市用水节水及水资源统计调查方案》如有调整,请按规定重新审批。
特此批复。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