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开封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妇儿工委的正确领导及相关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开封市认真实施《开封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妇女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妇女发展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两性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妇女参与决策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不断提高,劳动就业权利基本得到保障,女性受教育程度和社会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妇女健康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和监督机制不断健全,妇女事业呈现稳步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妇女事业投入增加
2010年,初步核算全市生产总值达到930.22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7.03亿元,比上年增长25.3%。随着经济的发展,全市用于妇女儿童事业的投入也不断增加。2010年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为21.5亿元,医疗卫生经费投入为86272万元,妇幼保健经费投入为3701万元,疾病预防控制经费投入为6711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为22404万元,用于扶贫方面的投入945万元,用于改水方面的投入11826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53.6%、25.6%、4.6%、2.2%、8%、6.5%、63.8%。
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妇女就业成效显著
开封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妇女就业工作,把妇女就业问题作为妇女发展的重要内容,劳动和妇联等部门积极筹划,大力实施扩大与促进妇女就业工程。
截止到2010年底,开封市全社会从业人员336.98万人,比2000年增长19.5%,其中女性153.58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45.6%,比终期目标40%提高5.6个百分点。
十年来,开封市社会保障事业迅速发展,特别是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跨出实质性的步伐,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为解决妇女就业后顾之忧,开封市采取措施,努力扩大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的规范和完善。截至2010年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为35.62万人,其中女性19.23万人,占参保人数的53.9%,比2000年增长62.9%;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为90万人,其中女性49万人,占参保人数的54.4%,比2000年增长了1186.1%;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为43.56万人,其中女性22.15万人,占参保人数的50.8%,比2000年增长了34.3%;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为27.09万人,其中女性12.46万人,占参保人数的45.9%,比2000年增长了36.9%;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为22.5万人,其中女性10.35万人,占参保人数的46%,比2000年增长了5.6%。
三、妇女健康领域各项监测指标继续全面向好
十年来,开封市积极开展各项维护妇女儿童健康的工作,全面实施妇幼健康工程,落实医改政策,推进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规范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项目,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为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提供优良服务,有力保障了妇女的生存权和健康权,提高了妇女的健康水平。妇儿健康领域各项监测指标继续全面向好,卫生保健事业取得长足进步。截止到2010年,全市共有卫生机构461个,实有床位14773张,卫生技术人员17921人,一个覆盖全市的卫生保健网络已经形成并日趋完善。
十年来,开封市努力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加强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水平,建立高危孕产妇追踪网络,加强产科急救服务功能,保障母婴安全。2010年,开封市孕产妇死亡率为18.14/10万,在2000年基础上下降了70.9%;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91%,比2000年提高了13.2个百分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89%,比2000年提高了15.7个百分点;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93%,非住院分娩中消毒接生率达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74.3%,孕产妇产前检查率达89.47%,上述指标均达标。2010年,全市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为89.02%;计划生育宣传品入户率达95%,比2000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妇女病检查率达56.8%;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为0.02‰,上述指标均达标。
四、妇女受教育程度越来越高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提高国民整体素质的根本。十年来,开封市积极实施“科教兴汴”战略,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倡导终身教育观念,促进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有效保障妇女受教育的权利,提高我市妇女受教育程度。随着国家财政教育经费投入的不断加大,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妇女接受教育的机会越来越多,程度越来越高。2010年,全市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达到21.5亿元,是2000年的6.5倍,是2005年的1.8倍。
在“十五”取得优良成绩的基础上,“十一五”期间,开封市九年制义务教育工作继续得到巩固。2010年,开封市小学适龄女童净入学率达100%、女生初中毛入学率达121%,分别比2000年提高了3.34、18.5个百分点。小学女童辍学率为0.5%,初中女童辍学率为1.3%,上述指标均达标。在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普九”教育的同时,开封市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扩大高中招生范围,扩充优质高中资源。2010年,开封市高中阶段学生毛入学率为85%,比2000年提高52.7个百分点,其中女生毛入学率为82%,比2000年提高50.4个百分点。
五、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十年来,开封市认真落实妇女发展规划要求,不断提高妇女参与管理及决策的水平,保障妇女的各项政治权利。重视女性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妇女参政议政总体比例有所提高。
截至2010年底,全市公务员队伍中共有女性0.21万人,占总数的20%;全市现有县处级以上女干部134人,其中地厅级女干部3人,正县级女干部34人;地厅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的女干部比例达17.7%,县处级后备干部中女干部比例达21.1%。
2010年,开封市人大代表中女代表比例为12.1%,县区人大代表中女代表比例为15.9%;市政协委员中女代表比例为24.1%,县区政协委员中女性代表比例为20.9%。村“两委”女干部配备率100%,各级党代表中女性也有一定数量增加,所占比例有新的提高,女干部参政议政的广度和深度日益拓展,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2010年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为57.4%,县区直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为55.7%;全市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3.52万人,其中女性6.81万人,占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0.4%,比2000年提高了7.6个百分点。
六、妇女权益保护的相关制度正逐渐趋于完善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我国法律法规知识的不断完善和普及,开封市妇女权益保护的相关制度正逐渐趋于完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十年来,开封市始终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不懈地打击惩治侵害妇女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张贴反家庭暴力和法制宣传的公益广告,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分别举办了保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婚姻家庭专题节目和专题报道,增进全体公民对妇女合法权益认识,积极为妇女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开封市政法机关通力合作,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在扫除“黄赌毒”方面,我市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先后组织了多次专项斗争,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清理整治,截止到2010年,全市共破获强奸妇女案件94起,破获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7起,有效地保护了妇女的人身安全。
为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开封市各县区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提高开展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实现法律援助形式的多样化,为受害妇女撑起法律的保护伞,逐步建立了保障妇女权益的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截止到2010年底,全市建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机构52个,实现了市、县、区法庭均有一名以上妇联特邀陪审员的目标,得到法律援助机构援助的妇女550人。
七、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
十年来,开封市努力创造平等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提高妇女地位。组织女性专场招聘会、举办各类妇女职业技能培训班;积极开展“巾帼建功”“双学双比”等活动,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也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为妇女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2010年,全市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9.9%、99.4%,城镇社区服务设施1226个,城镇便民利民网点353个,各类福利机构床位数比2000年增加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