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平顶山市教育事业立足“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切实保障各阶段教育的平衡发展,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六个方面的新突破。
一是教育质量取得新突破。实施区域内成人成才教育,16所学校被认定为平顶山市中小学首批特色学校、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顺利通过验收;实验教学全面普及、阳光大课间深入推进、校园文化艺术节和中小学生校外才艺展示活动成功举办,市一高机器人高中篮球竞赛,获一项国家二等奖,包揽全部省级奖项;强化教育科研,24项课题获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89节课例分获国家和省级奖项;举办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参加国家和省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成绩保持河南省前三名。2015年高考一本上线率16.07%,三本以上上线率64.37%,分别比2010年增长10.27个和27.43个百分点。
二是项目实施取得新突破。坚持“竣工项目抓投用、在建项目抓进度、新建项目抓开工”的分类推进制度,建立“网格化”推进中央、省市资金项目落实制度、周通报项目进度制度,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校安工程、薄弱高中改造、学前教育二期行动、教师周转宿舍及食堂建设等工作进度,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开工新建、改扩建幼儿园65所、中小学校34所,“全面改薄”校舍类项目开工率达到64.6%。教育信息化工作积极推进,加快了“三通两平台”建设,全市77.48%的学校接入互联网。编制了《市直学校重点项目规划》,建立了市直学校重点项目周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市三中、八中、四十三中教学楼、育新幼儿园分园等项目工程立项、招标,市四十一中顺利搬入新校区。
三是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深化办学模式改革,市直3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分别与1所初中协作办学,市实验中学与市四十六中实行一体化办学。实施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全面停止招收择校生,分配生比例达到55%。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5所职业学校14个专业实施了“3+2”分段贯通培养模式,全市中职学校专业调整到11大类、31个专业,中职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不断加强。深化民办学校管理改革,出台了《平顶山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对27所民办学校进行了奖励。
四是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校长素质提高工程全面完成,培训校长达1300人次。开展校长读书活动,举办校长读书论坛,13名校长进入决赛。实施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师德考核优秀的,年度考核方能确定为优秀。建立了教师补充机制,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33人,招聘特岗教师543人;评选市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省、市级骨干教师1831人;通过“辐射、领雁、提质”三项工程,培养培训教师33786人。召开首届名师大会,成立了平顶山市名师发展共同体和16个学科组,助推名师成长,带动教师发展。出台《平顶山市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意见》,探索区域内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师资配置进一步优化。创新教师培训方式,19名农村学校校长到市城区学校挂职锻炼,86名第三届名师到山东名校跟岗学习。
五是治理能力取得新突破。坚持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全市“十三五”教育规划。大力推动简政放权,下放市城区民办学校审批和管理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厘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9项。实施“依法治教年”活动,认真开展违法违规办学、治理教育乱收费、高考舞弊三项专项治理,依法取缔无证非法幼儿园298所,高考舞弊行为受到严厉打击。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积极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市直高中建立学校章程,建立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市教育局被评为全省“依法治教年暨六五普法先进单位”。
六是民生保障取得新突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共落实资金3.43亿元,用于实施农村“两免一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落实各类助学资金9834.4万元,确保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特殊群体就学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接收率继续保持100%,实施留守儿童关爱行动,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留守儿童关爱体系趋于完善, 市教育局获得了2015年度河南省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先进单位。
在取得新突破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推进事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在全市教育整体发展上,教育投入和经费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布局有待持续优化,教育体制机制、人才培养模式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二是在县域教育发展上,各地教育发展不平衡,部分县区城乡差距仍然较大。三是在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上,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农村教育、职业教育仍然是全市教育工作的薄弱环节,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这些矛盾和问题,急需我们在下一个五年计划阶段克难攻坚,认真解决。